近日,江苏杨传圣律师事务所代理一起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,成功进行调解,及时为劳动者向单位争取了最大权益。
2011年8月,南京某时装公司因生产效益不佳,面临破产险境,因不能及时支付劳工工资,与员工发生纠纷,16名劳动者因此前来我所就工资与保险等劳动权益进行咨询,并希望委托本所律师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接受委托后,本所律师发现本案人数众多,矛盾纠结,各自情况多有不同,有的劳动者存在未交纳保险的情形,有的劳动者未被支付加班工资,而劳动者的证据也相对缺乏。特别是当前单位面临破产,又没有固定资产,能够紧扣时间,在单位破产前让劳动者将赔偿拿到手才是至关重要的。
针对存在的问题,本所指派两名精通劳动法的律师共同办理。两名律师分工合作,一名律师统一收集、整理、分析劳动者提供的证据材料,分类进行,根据不同情况指导劳动者收寻相关证据,确定仲裁请求,在前期准备完成后,在劳动者中确立一名作为代表,以及时、有效的进行沟通交流。另一名律师进行调查,对单位的生产经营现状和现拥有的资产加以了解,把握单位申请破产的时间点,以免错过执行时机。在双方工作完成后,两名律师共同研究,做劳动者工作,以“切实执行,适当让步”为原则,制定调解方案,主动与仲裁委交流,反映情况,与单位进行蹉商,以顺利促进调解的开展,后在法院加入调解后,又积极争取法院调解的推动力。在五轮调解之下,最终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,为劳动者切实赢得了权益。